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外国人的中国学者也兴致勃勃地编写起各种各样的美国文学史。那么,中国人写的美国文学史应该具有什么样的特色?我认为,首先它应该反映美国国内在这方面的新的研究,有关新的观点和评论的信息量要比较大。例如,中国人过去很看重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但过去的美国文学史和美国文学选读本不太提到它。现在到底应该如何看待这本小说?其次,新的文学史应该有一定的系统性。美国人可以根据他们的理论来撰写,可以挑战以往的系统,甚至可以不要系统。比如,《哥伦比亚美国文学史》就明确表示该书不一个“连贯地讲述的”、“统一的、完整的故事”,因为“文学作品的多样化和文学的多种方式”使得“想造成一种连续的印象已经不再可能,而且也不明智”。也许这在美国文学史的编写史上是一种突破,但这种不连贯性、不完整性给外国读者还是造成一定的麻烦。中国人阅读外国文学史的目的还是想得到一定的知识,而且希望得到比较完整的知识。因此,被美国学者否定的连贯性、完整性和系统性还是有一定的必要的。第三,这样的文学史应该有中国学者自己的观点。我们要利用美国学者的研究,但不应全盘照搬。不然,不如直接翻译一本外国文学史更有价值。我们应该有我们的评论标准,有我们自己的看法和立场。第四,这样的文学史在写法上要照顾中国广大读者的阅读水平和兴趣。
我很高兴地注意到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最近出版的由刘海平、王守仁主编的四卷本《新编美国文学史》具有我所欣赏的上述特点。
这部书没有当前很流行的各种莫名其妙的理论名词,即便在专门论述当代美国文学理论的那一章里,编著者也用深入浅出、平和翔实的笔法把史与论说得娓娓动听,引人入胜。这种照顾我国读者的实际情况的写法使不了解美国文学的人也可以读出兴趣来。但这又是一本真正的学术著作,书后的大事记、参考书目、中英文索引超过其他同类的文学史著作,为研究美国文学的读者提供了很多方便。
从内容来说,编著者们确实强调了最新的材料、理论和动态。他们参考的大部分资料是20世纪80、90年代,有的甚至是2000年才在美国出版的,所论及的内容从早期一直到目前还活跃在美国文坛的作家和他们的作品。全书对美国文学的发展从立国以前一直到上世纪末是按历史时期和,重要作家、作品和体裁类别有条不紊地叙述的。每卷有概论,每章有总论,线索明确,保持了连贯性和完整性。值得称道的是,此书不像其他美国文学史忽略或简单提及在新殖民以前的土著印第安人,而是在第一卷用一章两节的篇幅通过生动的曲词和传说介绍了他们的文学传统。对其他少数族裔,如黑人文学、华裔文学都有专章介绍。尤其是第四卷对通俗文学的介绍既内容丰富又十分精炼,所用“复兴”、“回归”和“延续”等字眼把20世纪50年代以后迅速发展的大众文学和整个历史发展有机地联系起来。这不能不说是反映了美国这些年来在理论、研究方面的有益的经验和,编著者们在“拿来主义”方面做到了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编著者们并不单纯照搬国外的东西。关于富兰克林代表美国文化中上的理想主义和生活中的个人主义的论点、19世纪美国“文艺复兴”的说法是否符合实际、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的定义与区分、当代美国文学理论的特点(尤其是美国实用主义的潜在影响)等问题的分析都十分精辟。这部书对安德森和凯瑟的比较是美国学者都讨论得不多的问题,因而更有独到之处。至于,惠特曼、赛珍珠等人与中国文学关系的论述则更是锦上添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