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教学〔2018〕5号)和学校有关,结合学院2019年实际情况,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法医学系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法医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按学科组建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考生应于3月17日9:00-11:30,在法医学系一楼系办公室报到,交验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考生还可提供证明其学术水平的论文等材料,如:各类英语考试证书、计算机应房峰辉 四中全会用的等级证书、体现专业知识与能力的相关证书,各种获证书和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审查考生提供的材料时,对不符合招生简章所列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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