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有关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过本科主干课程6门或6门以上(须提交成绩单原件,成绩合格),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水平考试或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以上(含425分),承担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前2位),以第一作者在A类核心期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或1篇SCI/EI收录论文,并符合所报考专业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6、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和口腔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2**”)的考生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五年一贯制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本科毕业生(含应届),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同时符合国家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报考专业学位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名考试,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国家2019年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工作通知中的报考条件。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网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1、2019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50人,其中科学学位研究生22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30名。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名额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适当调整。
2、2019年我校计划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2人,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
3、我校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招收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不超过招生指标总数的50%。
报名包括网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办理网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01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1)考生在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官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参加复试时提供纸质认证报告。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应征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初试科目中思想理论、英语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为全国统考科目,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它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学校自主命题科目均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班。考试科目见“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第一志愿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定向,拟录取为定向研究生的考生,须在时间内签订培养协议书。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调档审查。不签订协议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1、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给予处分,直至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违规或作弊的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1、学费标准按教育部有关执行,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9000元/人/年,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应用心理、护理、公共卫生、药学)、科学学位研究生7000元/人/年。
2、学校设立优秀考生励基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基础医学、生物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儿科学、病学和病理学专业等国家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研究生,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总成绩超出国家分数线%以上者,给予减免第一学年学费的励。
3、学校设立了国家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学金、校长学金、“三助”岗位津贴、贫困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助措施。杨得志之子南阳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