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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见 现行翻译定义已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对重新定位和定义翻译的几点反思

※发布时间:2018-7-4 4:27:3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谢天振,教授,上海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翻译研究所所长,比较文学暨翻译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比较文学终身成就获得者,国际知名比较文学家暨翻译理论家。兼任《中国比较文学》季刊主编,《东方翻译》双月刊执行主编,《中国翻译》编委。同时受聘为北大、复旦、上海交大等十余所国内著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客座教授。自1986年起,先后任中文大学英文系、翻译系、浸会大学英文系、阿尔贝塔大学比较文学系、俄罗斯莫斯科大学亚非学院等校高级访问学者,目前作为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讲席教授在该校招收并指导比较文学翻译学专业博士生。

  主要编、译、著作有:专著《译介学》、《翻译研究新视野》、《译介学导论》、《翻译简史》(合作)、《中国现代翻学史(1898―1949)》(主编),个人论文集《比较文学与翻译研究》、《隐身与现身—从传统译论到现代译论》、《超越文本 超越翻译》,个人学术散文集《海上译谭》、《海上杂谈》,理论译著《比较文学引论》、《当代国外翻译理论导读》等。

  (本文发表在《中国翻译》2015年第3期,第14-15页。经作者授权由“外国文学文艺研究”微信号推出。)

  众所周知,翻译的定义其实是特定历史时期一个国家或民族对翻译行为和翻译活动的共识的集中体现,也是这个国家或民族对翻译行为和翻译活动认识的高度概括。而这个共识的形成又是跟这个国家或民族在特定历史时期翻译行为和翻译活动的性质、特点、形态、方式乃至“方向” (译入还是译出) 密切相关。譬如目前通行的、并为我们许多人所接受的几则中翻译定义,就是这样的情形。

  中文以《辞海》和《中国大百科全书 · 语言文字卷》里对翻译的释义为代表。前者称:“翻译:把一种语言文字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后者说:“翻译:把已说出或写出的话的意思用另一种语言表达出来的活动。”

  如果我们对以上这几则定义进行深入一点的分析的话,当不难发现,它们对翻译的定位都局限于两种语言文字之间的转换。而且我们还可以推断,这几则定义基本不涉及外译行为,或者更确切地说,它们把译入行为和译出行为视作一回事,并不觉得其中存在什么差异。这当然跟两千年来翻译所处的历史文化语境有关,我曾在多篇文章中指出,两千年来的翻译史基本是一部译入史,甚少甚至几乎没有涉及文化外译的活动。我还在《翻译简史》一书中根据特定历史时期翻译的主流对象的变化,把翻译史大致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即以教典籍为主要翻译对象的教典籍翻译阶段,以文学名著和社科经典为主要翻译对象的文学名著、社科经典翻译阶段,以及目前所处的以实用文献为主要翻译对象的实用文献翻译阶段,这最后一个阶段我也称之为翻译的职业化时代 (谢天振,2009)。在我看来,上述几则定义反映的就是建立在两千余年来中的教典籍翻译、文学名著和社科经典翻译实践基础上形成的关于翻译的共识。在今天,当翻译已经进入到一个崭新的时代,即翻译的职业化时代,这些定义显然已经无法涵盖当今翻译行为和翻译活动的内涵和外延,因为职业化时代的翻译无论是翻译的对象,还是翻译的方式、方法、手段和形态,都发生了巨大的甚至是根本性的变化。我把它们归结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翻译的主流对象发生了变化:教典籍、 文学名著、社科经典等传统的主流翻译对象正在一步步地退出当今社会翻译活动的核心地位而被边缘化,特别是从量的方面而言,实用文献、商业文书、国家、国际组织的文件等,日益成为当代翻译的主流对象。而更具划时代意义的是,随着数字化时代的来临,翻译的对象除了传统的纸质文本外,还涌现出了形形色色的涵盖文字、图片、声音、影像等多种形式符号的网状文本也即超文本 (Hypertext) 或虚拟文本 (Cybertext),对这些“文本”的翻译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了传统意义上的翻译概念。与此同时,口译在当今世界的翻译活动中开始占据越来越大的比重。

  二、翻译的方式发生了变化:从历史上翻译主要是一种个人的、且具有较多个人创造成分的文化行为,而逐步演变为今天的一种团队行为,一种公司主持的商业行为,一种为了谋生而不得不做的职业行为。同样有必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团队行为”与传统意义上的“合作翻译” (从几个人的合作到几十乃至上百人的合作,如中国翻译史上的‘译场’式翻译) 也并非是一回事,因为现在意义上的“合作翻译”并非简单的化整为零式的“合作”,而是融合了各种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和管理手段的“合作”,与传统意义上的合作翻译完全是两回事,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三、翻译的工具、手段发生了变化:电脑、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的介入,不仅极大地提高了翻译的工作效率和翻译质量,而且使得现代意义上的合作翻译成为可能,使得世界一体化的翻译市场的形成成为可能。

  四、越来越多的国家和民族开始积极主动地把自己的文化译介出去,以便世界更好地了解自己,这样两千多年来以“译入行为”为主的翻译活动发生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变化,民族文化的外译也成为当前翻译活动的一个重要领域。相应的,文化外译,包括相应的文化外译理论,正成为当前翻译研究的重要内容。

  五、翻译的内涵和外延获得了极大的丰富和拓展:职业口译、翻译服务、翻译管理以及翻译中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等正在成为翻译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难发现,上述五大变化已经了传统译学的根基,即以教典籍、文学社科经典为主要翻译对象和以译入行为为主要翻译方向的翻译行为和翻译活动,从而给我们展示出了一个崭新的翻译时代,促使我们必须结合当前时代语境的变化,重新思考翻译的定位及其定义。

  其实,对翻译的重新定位和定义,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学术界,早就有学者开始了这方面的思考,只是一直没有把它作为一个的、必须正视的学术问题提出来而已。譬如,早在上世纪50年代雅各布森就提出了翻译的“三分法”,即把翻译分为语内翻译、语际翻译和符际翻译三类,其实质就是对翻译的一种重新定位和定义,明显地拓展了仅仅局限于两种语言文字之间转换的传统的翻译定义。

  继雅氏之后,从20世纪七八十年代起,功能学派翻译理论家们先后提出了综合际翻译(integral communicative performance)、翻译行为(translational action) 的术语,又用“翻译行为” (translatorial action) 来替代“翻译” (translation) 一词,以把改编、编译、编辑和资料查询等行为都纳入其中,同样反映了国际学术界对翻译的重新定位与定义的探索。

  至于当代职业翻译理论家法国学者葛岱克更是明确提出了他对翻译的定义:“翻译,就是让交际在进行中跨越那些不可逾越的障碍:语言障碍、 不了解的编码 (形码)、聋哑障碍 (手语翻译)。” 同时他还进一步强调:“翻译的作用就是借助与文本匹配或相关的工具或资料让产品、、思想等得到 (尽可能广泛的) ” (葛岱克,2011)。

  其实国内学者也已经注意到了当前社会中翻译的发展与变化,而且也在上世纪末就提出了我们中国学者对翻译的新定义:“翻译 (translation) 是语言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把一种语言或语言变体的内容变为另一种语言或语言变体的过程或结果,或者说把一种语言材料构成的文本用另一种语言准确而完整地再现出来。翻译的作用在于使不懂原文的读者能了解原文的思想内容,使操不同语言的社会集团和民族有可能进行交际,达到互相了解的目的。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翻译概念的内涵越来越丰富。翻译不仅仅是由人直接参与的口译或笔译;而且包括各种数字代码的互译、光电编码信号的转换、人机互译、机器翻译等。”①只是国内学界、包括翻译界,受传统翻译的,未能对这一富于时代感且具有相当前瞻性的定义给予重视,更未能在此基础上展开相关的研究,却依然抱残守缺,原先狭隘的翻译,这常可惜的。

  其实翻译定义的问题并非只是探讨如何来用文字表述翻译这个行为和活动的问题,在实际生活中,它还被人们视作一种翻译标准,甚至视作翻译行为的准则,并以之指导和规范当下的翻译行为和翻译活动。毫无疑问,陈旧狭隘的翻译定义肯定会对我们当下的翻译活动形成错误的导向,这在当前中国文化的外译领域更为明显。由此可见,如何结合当下的历史语境,对翻译进行重新定位和定义,从而让我们的翻译行为和翻译活动为促进中外文化之间切实有效的交际作出贡献,正是当前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认真思考翻译的重新定位与定义,是时候了 !

  红与黑(高晓松推荐、央视收藏版本)(法文直译无删节,法国国家图书馆藏本,中国社科院翻译家罗新璋先生翻译并全新修订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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