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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代写毕业论文遇烦恼 竟因水平高

※发布时间:2018-4-23 1:05:4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淮安新闻网讯 近日淮安某国有建筑公司刘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向记者讲述了自己毕业遇到的一件烦心事,希望记者能帮忙协调解决。

  原来,刘先生于上世纪90年代初高中毕业后没有考上大学,通过企业招工的形式进入当前的国有建筑公司,随着企业的发展,单位对员工的学历和知识储备要求越来越高,为了适应这一要求,刘先生于2011年考取了某大学远程教育的建筑学专业,学历为大专,学制三年。转眼到了该毕业的时间,学校要求上传毕业论文,经过与导师沟通,论文题目被定为《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风险防范分析》。刘先生因忙于工作,加之自己学业水平确实有限,有同事的“点拔”下,刘先生决定从网上寻求代写论文机构来帮自己完成论文,经多方比较,刘先生最终选择了淘宝上一家名为“博学文化”的论文代写机构。等到交稿日期,上述代写机构的客服给刘先生发来了一篇文章,刘先生收到文章后,看到文章字数达到要求、排版精美,同时图表和公式较多,虽然很大一部分内容自己看不懂但仍然通过在线提交系统把论文提交给了导师。

  就在刘先生静等论文评审结果时,导师却打来了电话,导师首先肯文写的非常好,但接着又问刘先生说,论文是否为本人所原创。起始刘先生说论文为自己所原创,但当导师问了几个论文中的专业问题时,刘先生无法回答,只能承认论文为找人所代写。导师得知后非常生气,说要学院,刘先生哭求无果后才无奈向本报求助。

  在刘先生的指导下,记者在淘宝上找到了这家名为“博学文化”的论文代写中介,打开这家店铺的首页后,记者发现这家机构还线月份是毕业论文的淡季,但其成交额仍高达4万元。更令记者惊讶的是,该店铺介绍中竟然号称是“两位研究生开创的文字服务机构”,记者通过该公司留下的400电话与号称该店铺老板的进行了联系,得之记者为此事而来时,该店铺老师说这个责任不在我们,在刘先生,当时刘先生一再强调让我们写出高质量的文章,并且“不差钱”,为此我们特意安排了一位博士给刘先生写作,结果写出来因为水平超出了刘先生的能力,结果被导师发现,所以责任在刘先生。当问到能否退款时,这位店铺负责人说责任不在他们,不能退款。于是借口忙,就挂了电话。等记得再试图打电话时,就无法接通了。

  记者又致电了刘先生的导师文教授,文教授说当自己看到刘先生的论文时就感觉这篇论文肯定不是刘先生所写,因为论文第三章构建评价指标时所用的分层分析、聚类分析和模糊评价等方法,根本不是专业生能运用的,最起码也要高水平大学的优秀本科生。起初以为刘先生是抄袭来的,没想到却是找人代写的。当被问到刘先生是否会被学籍时,文教授说以学院处理结果为准。记者又致电该学院教务处,院方表示,因为网络教育不同于全日制教育,且刘先生是专科教育,并且本科、研究生等学位教育,因此《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并不适用于刘先生。因此不会刘先生学籍,但是刘先生这次是无法答辩了,等重新写好论文提交后再进行答辩。

  盛延律师事务所的毕文强律师也解释道,这种学术不端行为是违反学术的,从法律层面讲,论文代写行为属转让著作权中署名权问题,而法律法规并未明确此类转让行为。

  天津商业大学管理学院刘安教授表示,就该职业来说,现在法律上对此没有明的性。而在著作权转让方面,代写方付出劳动完成该作品后将其全部内容以及署名权转让出去,是的。

  著名律师武磊说“论文代写是一种非法交易,违反《中华人民国学位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需求方与中介之间订立的这种服务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情形中的“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一旦双方出现纠纷,法律将不予。

  郑州大学院的金香爱教授认为,“代写论文”的行为有悖学术,严重违反科研、教学、职称评定等国家相关,但时至今日,仍没有专项治理明码标价论文买卖市场的法律法规出台,这使得“论文买卖”的监管处于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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