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电 使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不将论文、外语、专利、计算机水平作为应用型人才、基层一线人才职称评审的性条件……近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的意见》,提出多项具体举措,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
在统筹科技人才计划方面,意见指出,要加强部门、地方的协调,建立人才项目申报查重及处理机制,防止人才申报违规行为,避免多个类似人才项目同时支持同一人才。
在科学设立人才评价指标方面,意见提出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尊重和认可团队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引进海外人才要加强对其海外教育和科研经历的调查验证,不把教育、工作背景简单等同于科研水平。
意见要求,正确价值导向,不把人才荣誉性称号作为承担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获得国家科技励、职称评定、岗位聘用、提车选日子薪酬待遇确定的性条件。
意见明确,强化用人单位人才评价主体地位,落实职称评审权限下放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大型企业等单位自主开展职称评审。不简单以学术头衔、人才称号确定薪酬待遇、配置学术资源。
此外,意见要求加大对优秀人才和团队的稳定支持力度。国家实验室等的全职科研人员及团队不参与申请除国家人才计划之外的竞争性科研经费,由中央财政给予中长期目标导向的持续稳定经费支持。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