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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漳平市中学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 15:01:4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市“质量一流、内涵深厚、特色鲜明、群众满意”的教育工作策略,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提升我市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总结与推广教育教学研究,

  促进我市教育均衡、优质、特色发展,根据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举办2018年全市中学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我市中学(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实践)教师(含校长)均可参加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

  (一)论文必须是作者自己实践和研究的,要求具有鲜明的观点,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能从理论、事实等方面论证自己的观点,科学态度,运用科学方法,结论真实、可信;具有较强的实践基础,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和推广价值;具有一定的新意;表述明确,表达流畅,资料翔实,论据充分,思清晰,论证严密,结构严谨,格式规范。

  (二)论文的撰写要符合文体特征,并要包含“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字数以不超过3000字为宜。

  (三)选送论文文本要求使用统一的封面(附件1),并正确填写(论文类别编号请参照下文表格)。正文内不能出现学校及教师姓名。标题为三号黑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

  (四)没有填写《漳平市2018年教育教学论文评选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的,不予评。引用别人原始资料的信息、观点、句子等应做标注,严禁抄袭,文责自负。若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他人论文的,两年内不准参加论文评选,并在全市范围通报。

  市教育局将组织评委会负责论文评审,评出一、二、三等若干名,并推荐部分优秀论文参加省、市论文评比或有关报刊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