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京报快讯7月2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共同研究起草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该文件明确,不以SCI等论文相关指标作为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的前置条件等。《征求意见稿》
新京报7月2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教育部联合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本文明确指出,SCI和其他相关论文指标并高校教师职称评定的前提条件。
《征求意见稿》提出论文、专利、承担项目、获和出国留学不应作为性条件。逐步规范学术论文索引。发表的论文数量和引用的论文列表仅作为评价参考,SCI等论文的相关指标判断的前提和直接依据。
同时,应平等对待国内外期刊,鼓励更多的在国内有影响力的期刊上发表。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规模不得简单。人才荣誉称号不得作为职称评审的性条件,职称申请材料不得填写在人才“帽子”称号栏内,取消选拔人才计划与职称评审直接挂钩的做法。
此外,《征求意见稿》要求实施有代表性的结果评估。结合学科特点,探索各种形式的,如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工程方案、教学计划、作品和论文。注重标志性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突出评价的质量、原始价值和对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注重质量评价,避免简单量化,重数量轻质量。
在评估方法方面,《征求意见稿》鼓励采用各种灵活的评估方法,如个人述职、面试与答辩、同行评议、实际操作、绩效展示等。完善同行评审机制,完善外部专家评审制度,提高职称评审的科学性、专业性和针对性。
属猪的属相婚配表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提出要建立关键人才绿色通道。在严格程序的前提下,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取得重大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为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教师,以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等。可以制定更加灵活的评价标准,畅通人才发展的渠道。
《征求意见稿》要求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审权应直接下放给高校,评审应组织,按岗位聘任,主要责任由高校承担。不具备条件且不能组织评估的高校可以采取联合评估的方式。高等学校自主制定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操作方案等评审文件,并按有关归档。高校制定的教师评价标准不低于国家的基本标准,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