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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对于抄袭这件事儿我不能忍!

※发布时间:2017-8-9 20:00:3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晋城王修福先生三番五次抄袭我的作品公开发表,多次沟通无果,念其同乡长辈不予计较,2017年7月28日又在《太行日报·晚报版》公开发表,公然挑衅。谨将部分和事情经过公开,供明士识别。

  下图为王修福《千年古村渠头》一文的word文稿,图中红色为原文照搬抄袭的文字,蓝色为根据我的文字作了改编的文字,紫色加粗为出现错误的文字,右侧黑色为抄袭的原文出处。(点击图片查看更清晰)

  王修福先生于2017年7月28日发表于《太行日报 ·晚报版》的《千年古村渠头》一文共计3706字,经过认真比对,粗略统计,原文照搬我在《金渠头》一书中所写文章内容约1345字,根据原文稍作修改的463字,抄袭率达到48.8%。

  主要抄袭了我在《金渠头》一书卷一的《渠头姓概略》、《渠头古建今昔》、《渠头的阁镇布局》,卷二历史古迹部分的章节文字。

  其实《千年古村渠头》一文,会发现红蓝色部分与黑色部分完全不是一种语言风格。阅读黑色部分,不难发现王修福先生对渠头村的掌故多了一些介绍,让渠头村的历史文化更加丰厚。同时也有部分错误,图中紫色部分为史实性错误,我在此予以纠正。

  下面为我在《金渠头》所写文章的原文,红框标注部分为王修福涉及抄袭的段落,座的同学可以和上图《千年古村渠头》一文的第3、4段做个比较。

  王修福先生,今年75高龄,晋城市泽州县巴公镇渠头村人,莒山煤矿退休干部,2016年初出版230万字的长篇小说《普通人家》,非常不易,堪称。

  我是孔伟,现年29岁,旅居,晋城市泽州县巴公镇渠头村人,晋城市城区民间文艺家协会副秘书长,民间古建、金石等文化爱好者组织“上党营造社”发起人,业余从事古建筑、金石谱牒、地方文化研究,目前专注于明清泽州科举、明代泽州移民两个方向。2011年大二期间在渠头村两委支持下编著成书《金渠头》,在《科举学论丛》合作发表论文《明代山西进士李谅的家世与履历钩沉——以其家状和墓志铭为中心》,其他在《太行日报·晚报版》、《泽州新闻》等刊物发表有《一代师霍元甲祖籍高平北诗》、《高平系炎帝故里》、《清代中的泽州人》、《贲皇贵胄泽州苗氏家族初探》、《明代泽潞首富李藁家族史话》等文章。

  即便在此刻,我依旧怀着对老人家的和钦佩之情。但是,我特别不理解的是,一个同样写文字的人会如此不把抄袭当回事。

  在抄袭事件发生后,我反问自己,难道线高龄的同村长辈作对?不怕别人骂你“不尊长辈、多事儿、计较、多大点破事儿、读书读傻了、书呆子”等难听的话?

  我在2016年初搜索新浪博客,搜到了网名“南山松”的博主,里面有一篇《话说古渠头》,当时在文末留言,对其中大段文字是复制我的文章的行为提出质疑,同时感谢他对渠头村做的宣传。后经过沟通,“南山松”博主正是王修福老人。

  作为同村晚辈,太兴奋遇见一个这么厉害的前辈。于是将他的事迹发在“上党营造社”群中,引起《泽州新闻》刘总编关注,于是便有了《桑榆晚晴霞满天——访长篇小说《普通人家》作者王修福老师》的报道。

  最初的交情总是美好的,但渐渐的发现,王修福先生对于抄袭根本没有概念,理所当然的认为渠头村的东西谁都可以写,这话没错。但不可能两个人写出的文章和风格一模一样。他多次把我的文章东摘西抄,拿去发表。

  4、2017年7月28日,在《太行日报·晚报版》再次发表《千年古村渠头》,抄袭率48.8%。

  从博客中沟通抄袭问题,王修福当时给我的答复为“自己不会玩电脑,都是孙子在弄”,随后没多久,将我在文末的留言全部删除。我没多想。

  2017年,其在《泽州新闻》发表《千年古村渠头》,我在微信中跟他沟通,并劝其不要再继续。王修福先生未作答复。

  作为一个业余从事地方文化研究的人,其中辛苦无法言表。碑文、查阅典籍、寻访家谱、学习古建知识······,每一个字都是熬夜敲出来的,每一个结论都是经过了思考与论证得出来的。

  作为王修福先生的晚辈和同村人,一直很他这么大年龄能出书。作为一个渠头人,我也希望有越来越多的人宣传渠头。

  但王修福先生三番五次公开在报刊发表抄袭我著作得来的文章的行为,不尊重他人劳动,《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国著作权法》,公然侵害他人利益。对此,我不再理会各方劝阻,不闲言碎语,的要自己的权益。

  请王修福先生以一个写作人的身份向我道歉,删除网络端发表的侵权文章,在发表过侵权文章的相应刊物上刊登道歉声明。

  感谢太行日能在收到反馈后,将侵权文章立即删除,同时向坚守职业操守、尊重版权、尊重原创的文字人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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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明代历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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