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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六朝时期的礼学研究及其历史意义

※发布时间:2016-4-26 12:36:5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作者简介:东,山东大学古籍研究所副教授。邮码:250100

  内容提要:六朝时期对先秦礼仪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成功地将更新了的礼仪制度变成了礼教观念的适宜载体,因此了礼教观念的延续性和超越性,从而形成了稳定的社会结构模式和文化观念模式,在中国历史上的作用和意义,与周代制礼是同等重要的。

  关 键 词:六朝时期/礼

  六朝时期的历史,如果从表面来看,不过是由几个王朝的更替与多民族的分合而展示的一段纷错的社会浮相,然而从深层来看,却潜隐着礼教思想的渗滋对文化心理着力的染色。如果从当时的角度来看,不过是阶层出于功利性的价值选择将礼学作为“工具”而为当朝定规立仪,然而从历史的角度来看,礼学却从此发挥了它的“价值”的作用,超越了各朝各代,形成了此后整个封建社会形态的传育基因,主导和决定了观念的发展取向和文化个性的质地特征。所以,当六朝结束之后,不仅是表面上的统一与社会的整合,重要的是由此而形成了华夏各族对礼教文化的认同。

  “礼”的基本系统和观念系统完善于周代,是针对这一历史时期社会结构的现实而制定的。这时“礼”的概念范畴十分广泛,太炎先生说:“礼者,之通名。大别则官制、刑法、仪式是也。”(注:《检论·礼隆杀论》,浙江图书馆1919年版《章氏丛书》本。)刘师培也说:“三代以前,政学合一,学即所用,用即所学,而典礼又为一切学术之总称。故一代之制作,悉该入典礼之中,非徒善为容仪而已。”(注:《左庵外集·典礼为一切学术之总称考》,宁武南氏1936年《刘申叔先生》排印本。)可以说,这时的社会,实际上是“礼政合一”的社会,即所谓“由三代而上,治出于一,而礼乐达于天下”(注:《书·礼乐志一》,中华书局标点本(本文凡引正史皆为中华本,不再出。))。

  秦代以后,郡县制的确立,使原本互相重合的系统与法系统逐渐解体,致使网络的纽结方式与等级序列的组分性质都产生了巨大变化。其中官制、刑法等都分属到制度的范畴中去了,于是,“礼”也就仅剩下了所谓“吉凶宾军嘉”五礼的仪文。这一礼政的分离使五礼从制度逐渐向文化靠拢,于是呈现出一种虚化状态,也即所谓“由三代而下,治出于二,而礼乐为虚名”(注:《书·礼乐志一》,中华书局标点本(本文凡引正史皆为中华本,不再出。))。

  汉代初立,虽有叔孙通定汉仪,但其实际行施的基本范围仍是朝廷而非社会。而且此时对陆续搜集的已残缺的先秦典籍也尚未予以全面整理和深入研究,更不用说对其中所记载的古礼进行适变性的调整和处理了。所以萧梁徐勉说:“汉氏郁兴,日不暇给……礼义之式,于焉中止。”(注:《梁书·徐勉传》。)《旧唐书·礼仪志一》也说:“西汉一朝,曲台无制。”

  东汉时期,曹充上言“大汉当自制礼,以示百世”,却称引《河图括地象》《尚书璇机钤》等纬书。而章帝欲定礼乐,其元和二年诏亦称引《河图》。曹褒则“杂以五经谶记之文,撰次天子至庶人冠婚吉凶终始制度”(注:《后汉书·曹褒传》。),仍借助于谶纬,可见此时制礼思想的不成熟与所据文献的不充备了。

  三国鼎立,战事纷扰。自典午以代当途,重建了一统的局面。司马氏出身于河内豪族,晋武帝自言“吾本儒生家,传礼来久”(注:《晋书·礼志中》。),比起出身于谯郡寒族的曹氏来说,礼教的传统意识自然要浓烈得多。所以魏晋之际的变革,不仅是一朝之更替,而实为礼教之重归。而且社会的动荡,的脆弱,使阶层迫切需要用“礼”的仪文和观念来加固自身的名分和地位。尤其自南渡之后,代表汉族正统的宋齐梁陈北不能逾淮汉。对他们来说,外有中原地区各少数民族的,内又有由佛教流播与玄学昌盛而在群体观念方面带来的离散性冲击,因此不能不极力利用“礼”作为名分的凝定剂,以此来巩固其系统。同时,中原各少数民族也极力兴礼乐、定制度,更要以此证明自己在文化上与南朝的对等而与之抗衡。所以,的对峙反而造成了文化的亲合,正是这一时期突出的历史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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