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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科大2018上半年自考护理专业实践环节考核时间安排

※发布时间:2018-3-20 23:20:3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根据辽招考委字【2006】27号《关于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专科、本科段)的通知》及护理学专业(专科、本科段)实践环节考核的要求,医科大学作为主考学校,将于2018年3月31日、4月1日对护理学专业专科、本科进行实践环节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专科:1000元/人(生理学实验200元/人、临床护理操作技术400元/人、临床实习及技能考核(一)400元/人)。

  本科:1550元/人(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400元/人、临床实习及技能考核(二)800元/人、毕业论文答辩350元/人)。

  1、论文报送: 参加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1日—3月10日内将论文寄到学院。具体要求:将论文纸质版二份(A4纸,带封面,按要求装订好)和两份评审表,选用顺丰快递公司邮寄到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邮寄后请考生致电张老师确认是否收到。

  邮寄地址:市上海二段49号 附属二院内红楼三楼307室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科 张老师收 邮政编码 121000 电线、评定表内(包括姓名、总成绩、论文题目、论文内容提要)和答辩记录表内(包括答辩日期、答辩专业、学生姓名、准考证号、助学单位、电话号码、论文题目)需考生自己填写的内容必须打印;2、如果没有论文封面及两份表格将不予评审。

  年3月12日—3月22日对论文进行评审,评审未通过的论文需要修改或重写的通知将于2018年3月23日在“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告中心”公布。请考生于2018年3月27日之前将修改后的论文寄到上述地址,过期未收到论文按考生放弃论文评审处理,不允许参加论文答辩。四、考核要求

  1、未到各市自考办报名实践环节考核的考生,不能参加考核,若参加考核,成绩按无效处理,考核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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