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因“微信募捐事件”而风暴的罗尔,再次通过微信号发表文章《罗一笑,你给我顶住》。他在文章里称,女儿罗一笑病情仍危重,自11月7日至12月13日,37天的医疗费为28万多元,目前尚不清楚报销比例。
文章发出之后,点击量在很短时间内就达到了10万+。然而,跟他上一篇募捐文章《罗一笑,你给我站住》引发的刷屏和捐款狂潮截然相反,他的这篇文章收获了无数的和。从网友留言的情况看,除了少数人对孩子罗一笑表示同情和祝福之外,绝大多数人都对罗尔的行为表达了厌恶甚至。
罗尔的两篇文章,标题只有一字之差,但却了“两重天”的对待。从这起“微信募捐事件”引发沸沸扬扬的争议来看,社会爱心很宝贵,也很脆弱。当蕴含在社会之中的这种善的能量被激发的时候,它确实能够凝聚起巨大的力量。但是,爱心是有门槛的,如果在激发爱心、求取援助的过程中存在不、甚至涉嫌的成分,那么社会爱心很容易它的。真诚地奉献爱心的人们,很容易产生被、被的情绪。
罗尔募捐事件反转之后,很多人他不应该采用造假的手段,通过向社会募捐。其实应该更进一步追问的是,哪怕没有造假,通过向社会募捐这种方式本身是否值得提倡?
面临巨额医疗费用之际,患者家庭通过向社会求助,这其实是一种效率低下的方法。因为一事一议的“—”募捐方式,需要大量的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其社会成本代价高昂。这种方式完全不具备普遍性。它或许可以帮助一个、几个“罗一笑”摆脱困境,但不可能帮助成千上万个“罗一笑”解决困难。
社会爱心非常珍贵,而且绝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偶尔一次的募捐能够收获巨大的捐助热情,但是如果募捐事件反复出现、接二连三,社会爱心就会被透支,“再而衰,三而竭”。人们对于事件、程度的能力,其心理阈值就会不断提高。这种对爱心的透支,以及对于社会伦理的,都不利于保持社会的健康状态。
而且,网络的度很大,在人人都可以发布信息的情况下,人们对于各种募捐行为根本就无法鉴别,或者说鉴别的成本太高,给商业炒作、网络营销留下巨大的操作空间。罗尔募捐事件被网络推手炒作和营销,最后给善良的人们造成巨大,将这类事件所隐含的巨大危害性无遗,也充分说明网络募捐、募捐不是应该提倡的方式。
从披露的情况看,罗尔一家具备承担罗一笑医疗费用的经济能力。但是对于更多面临重病医疗的家庭来说,他们确实无法承担家庭巨额的医疗费用。他们既不能向医院赊账,又无法通过自己的能力借到足够的钱,那么有什么办法来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
一方面,要通过途径来规范募捐行为,重建社会信任。正如央媒评论所说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介入,“把罗尔事件做成经典案例”,借此事对新颁布实施的《慈善法》中尚无清晰界定,或者人们在认识上仍不统一的部分条文,作出明确的司释和形成判例,并通过广泛的宣传使之深入,让在进行慈善募捐或捐赠行为时知其行止。
另一方面,还需要不断健全完善大病医保制度,通过不断扩大参保人群,实现有效的财务风险分担。当参保人患大病、重病之后,如果他们可以通过大病医保来解决医疗费用问题,自然就不必频繁求助募捐,打扰与己无关的社会了。
然而,大病医保说易行难。由于大病、重病的赔偿额高,大病医保的商业价值并不明显。甚至,如果没有足够庞大的参保人群,没有足够分散的风险分担机制,这类险种要维持基本运营都很困难。
要提高大病医保的覆盖面,面临的一题就是人们的参保能力与参保意愿往往呈现负相关的关系。因为大病医保的保费比较高,所以要求参保人具备较高的收入和较好的家庭经济条件。但收入较高、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群体,本身抗风险能力较高,营养保健条件更好,且能够通过定期体检、及时就医等手段,降低突遭大病的概率。相反,收入低、家庭经济条件不好的群体,更容易遭受大病重病的困扰,但这个群体的支付能力比较低,往往负担不起高昂的大病医保保费。这种状况容易导致这样的后果:有参保能力的群体没有足够的参保意愿,特别需要参保的群体却往往支付不起高昂保费。
大病医保这样的性质和特征,使它很难通过市场来有效推开。面对参保能力和参保意愿的,只有由部门主导,企业、社会和个人共同参与,调动各方面的资源,才能有效地提保率,覆盖更广泛的人群。健全和完善大病医保,应该成为下一阶段医疗卫生体制中重点推进的工作任务之一。
围绕罗尔微信募捐事件的争论,耗费了大量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最终却落得个一地鸡毛。如果这些争论没有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层面,而是更深入地讨论医保机制建设上的缺陷和漏洞,使社会形成推进大病医保的思想共识,那么这场争论,对千千万万而无助的“罗一笑们”,才是有意义、有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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