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管理论文> 文章内容

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

※发布时间:2019-11-7 4:09:0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记者23日从中华人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获悉,为从源头上规范事业单位用人和工作人员履职行为,近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建立了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

  回避着重加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任职岗位和履职情况的监督约束,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工作的基本原则、回避种类、适用范围、权限程序、管理监督等作出了明确。

  回避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间凡存在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回避授权省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中央和各部门,针对因地域、专业、工作性质特殊等因素,需要灵活执行岗位回避政策的,可以结合实际作出具体。

  回避要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外请专家等相关人员,参与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解聘(任免)、考核考察、励、处分、交流、人事争议处理、出国(境)审批,人事考试、职称评审、人才评价,招生考试、项目评审、评选、资金审批与监管等工作时,对于其中涉及本人或本人亲属利害关系的履职活动,应当回避,不得参加相关调查、考察、讨论、评议、投票、评分、审核、决定等活动,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

  回避明确作出回避决定的权限,原则上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设定,对于成立专项工作组织以及邀请外单位人员的,由成立工作组织的单位、邀请单位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来设定权限。

  回避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回避决定,并应当主动报告应回避的情形,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不及时报告或者有意隐瞒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事业单位违反的,由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华晨宇的爸爸华福雄

  

相关阅读
  • 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