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分顶替要求:一门课程学分或一组课程学分之和须分别等于或大于被顶替一门课程学分或一组课程学分之和。
2.双向(单向)顶替:2016年12月1日以前,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课程与行政管理学专业课程实行双向顶替,对应课程可以相互顶替。2016年12月1日以后,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课程只能单向顶替行政管理学专业课程,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在籍考生转入行政管理学专业学习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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