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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教科局关于举办第二十三届教育装备论文、自制教(玩)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5-7 13:52:0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深入贯彻教育创新和课程,促进实验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及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理论研究,进一步提升教育技术装备人员的工作能力、理论水平,提高设施设备的使用效率,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十三届教育装备论文、自制教(玩)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论文应围绕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的目标要求,针对当前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和实验教学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展开论述,具有创新性与性。主题包括:(一)论文选题须符合征文范围,内容新颖,主题明确,论述清晰充分。文章具有创新性、性、实用性和可读性;(六)论文要求原创,能结合教育装备与教学实践展开论述与思考。请勿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将严格处理。文内引文、数据请注明出处。各级各类学校各学科教学中使用的,由教师或教师指导学生自己创造设计制作,以前未曾参加过历届全国、全省和全市自制教(玩)具评选活动,或虽参加过但对原作品有重大创新改进的自制教(玩)具(不含已经正式生产的产品、各种计算机软件及声像资料)。(四)取材容易,能充分利用当地的优势资源,结构简单,易于操作,外形美观,造价低廉,便于自制推广。(五)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整合方面有新创意。1.根据全县教育装备论文,自制教(玩)具内容和数量,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按评选细则评出一等、二等、三等,我局将出文予以表彰,颁发获证书,并将优秀的教育装备论文和自制教(玩)具推荐参加今年全国、省、市举办的展评活动。2.设优秀组织。各校的教育装备论文,自制教(玩)具获一等每篇(件)计8分,二等每篇(件)计6分,三等每篇(件)计4分,按此办法计算得分,根据学校得分高低进行评。各校要按时按要求组织参评作品,对不及时不按要求的学校,取消评选优秀组织资格,并通报。为搞好本次评选活动,我局专门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技术物资装备所,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专人承办此项工作,广泛动员师生参与,选出好的教育装备论文和自制教(玩)具于4月20日前送县教育技术物资装备所参评,同时缴清评审费。我局将此项工作纳入今年办学目标考核内容。3.各校必须填写《开江县第二十三届自制教具、教育装备论文参评作品汇总表》(见附件二)发送到45175920@联系人:陈飞旭,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