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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服务专业建设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州委组织部、州编办州人社局《关于印发恩施州州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的通知》(恩施州组通〔2015〕62号)精神及州编委下达的编制计划,结合学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就公开选聘烹调专业课教师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旅游系烹调专业课教师1名。
二、选聘范围
州直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专业技术人员(不含自收自支人员、工勤编制人员)。
三、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原则上40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人员不超过45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或服务基层未满规定的服务年限的,以及对交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聘)用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和任职试用期内的;
7、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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