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和励在我国循环经济应用研究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推动循环经济领域技术进步,促进科技与应用,经国家科技部主管部门登记核准,由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于2009年设立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科学技术。
为做好2018年度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科学技术(以下简称“协会科技”)申报工作,根据《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科学技术章程》要求,现将2018年度协会科技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协会科技的评选范围:对循环经济领域的研究具有深远影响的;对转变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和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影响面广、经济效益显著的共性技术、前瞻性技术与高新技术的研究。但不包括涉及国防、领域的保密项目,且应用时间两年以上。
(二)协会科技等级依申报项目水平综合评定,主要从创新性、关键技术、重点工艺及总体水平、对相关领域和行业技术进步推动作用以及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等方面评价。
(三)对循环经济领域科技创新有特别突出贡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别显著、对推动科技进步具有重大作用、曾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获得省部级科技评价、获得行业信用等级评价证书等的项目予以倾斜。
(四)协会科技对单项授人数和授单位数实行限额。一等的主要完数不超过十五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十个;二等的主要完数不超过十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七个;三等的主要完数不超过九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七个。
2018年度协会科技申报工作采取组织推荐和申报两种方式,项目完成单位除直接申报外,可通过各省市循环经济协会(研究会)、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等单位进行推荐。
(一)各申报单位需填写统一格式的《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科学技术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并附盖章申报函一式二份,《申报书》及附件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电子版刻录一张光盘邮寄至协会。《申报书》及附件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和可靠。
(二)申报书是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单位按照《申报书》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主要完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二)项目初审。根据《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科学技术章程》的有关要求,对符合报要求的项目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协会网站予以公示。
(一)请申报单位仔细阅读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科学技术申报书和申报要求,规范填写,申报材料符合要求。
(二)请各省市推荐单位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公开公平开展励项目推荐工作。积极推荐本地区循环经济领域高质量、高水平的项目。在时间完成项目推荐,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