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经济论文> 文章内容

和公司签劳动合同 应该小心这七大陷阱

※发布时间:2018-4-6 9:26:4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现在纠纷越来越多,很多网友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比较粗心随意,有纠纷了才发现合同上很多条款不利于自己。现在给大家谈谈签劳动合同应该注意的七大陷阱:

  由于劳动合同的格式化填写特点,书面劳动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填写内容不完整、甚至是空白合同签字盖章的现象十分普遍,出现纠纷后在空白劳动合同之上倒签时间、补填内容等虚假行为不断发生。劳动者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重视格式化劳动合同中需要特别约定的空白填写内容,不在有空白格的劳动合同上签字,自己保留一份劳动合同原件。

  格式化劳动合同中的填充内容,是劳资双方需要特别重视的重要劳动义务的约定,书面劳动合同需要通过劳资双方就内容进行详细约定,才能起到规范用工、定分止争的作用。

  《》明确,只有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进行了专项培训、劳动者违反两种情形之下,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此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的竞业,通常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该案中郑某的岗位是驾驶员,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竞业人员范围,但因为其已经履行了竞业义务,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竞业补偿金。

  由于关联公司不能在律关系中被视为同一用人单位,一些用人单位往往利用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工作年限中断,最终会影响到经济补偿金的数额。面对用人单位这样的规避行为,在方面能够确认公司之间具有关联关系,都会连续计算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为劳动者争取更多的补偿利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劳务派遣岗位一般设置在具有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特征的岗位上,而目前实践中劳务派遣岗位、派遣公司资质没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加之劳务派遣恰恰又能满足委派单位降低用工成本的需要,致使劳务派遣制度发展过于迅速,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负面效应,加剧了劳资关系的矛盾。劳动者在入职之前要明确用工形式,了解劳务派遣关系的法律意义,慎重选择劳务派遣公司,依据法律主张自己的权益。

  国家相关部门应进一步从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方面完善女职工权益的相关制度,加大对用人单位执行女职工权益相关法律的检查和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明确法律责任,强化救济措施,为保障女职工权益提供完备的法律支持。劳动、工商等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形成女性职工联动机制。同时,女性也要及时适当地行使法律赋予的,自己的利益。

  

相关阅读
  • 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