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六安市第五届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方案》和《阳光下成长》征文的通知,按照《霍邱县第五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方案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及阳光下成长征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主题
主题:“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
二、艺术教育科研研究重点
重点关注三个方面:
(一)现状调研。包括中小学艺术课程开设、学生课外艺术活动开展、艺术教师队伍建设、艺术教育保障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方面。
(二)案例。包括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等方面。
(三)评价制度研究。包括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的实践与研究。
三、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要求
1.围绕本届论文撰写的主题和重点,关注基础性研究,突出应用性研究,注重发挥行政、教研和教师的各自优势,形成团队研究的合力,探索解决实际问题的新思和新举措。
2.现状调研要针对学校艺术教育与发展的现实性、紧迫性问题,准确把握、真实反映中小学艺术教育的实际情况,有数据、有分析,为学校艺术教育决策提供有效信息。
3.案例要主题鲜明、内容翔实,有确凿的数据和生动的材料,为推进艺术教育的与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4.评价制度研究要以教育科学理论为指导,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制度提出创造性的意见和。
5.每篇论文正文不超过5000字,论文摘要不超过500字。引文注释一律采用篇末注的形式。论文文本的标题、摘要和正文中不要出现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要自觉遵守学术和学术规范,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
四、“阳光下成长”征文要求
征文内容为反映广大中小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体会和收获,文体不限。由相关学校评选后统一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本同时报送)。文稿用word文档,单倍行距,标题用宋体2号粗体字,作者姓名、学校、年级和正文用仿宋小3号字。征文由县艺术节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五、艺术教育科研论文、“阳光下成长”征文评选
参评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范围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为2012年12月及以后撰写并且没有公开发表过的论文;乙类为2012年12月及以后公开发表的论文。本届评选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学校报送的论文、征文进行评选,评出一等、二等、三等,择优向市级报送。
六、组织工作
各相关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将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及“阳光下成长”征文评选的有关工作纳入本届艺术节活动中统筹安排,认真组织、积极参与,推出一批反映我县中小学艺术教育与发展的研究。各相关学校要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论文、征文评选,报送论文、征文的质量。
各学校要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中小学艺术教育教学,提高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教育质量、管理水平和科研水平,推动中小学艺术教育跨上新的台阶。
七、报送要求
1.艺术教育科研论文、“阳光下成长”征文报送以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城区各小学为单位组织评选推荐,每单位论文、征文各限报2篇,按相关要求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2.艺术教育科研甲、乙两类论文均需同时报送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文本格式:用word编辑,A4纸型,标题用小2号宋体字,正文用小3号仿宋体字。为便于论文的密封评选,论文文本的标题、摘要和正文中均不要出现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纸质文本双面打印,一式5份。公开发表的乙类论文须附发表刊物封面和目录页的复印件。“阳光下成长”征文文稿用word文档,单倍行距,标题用宋体2号粗体字,作者姓名、学校、年级和正文用仿宋小3号字,纸质和电子文本同时报送。
3.报送时间截止2015年4月20日。
联系电话:(张老师)
(周老师)
霍邱县人民教育局
2015年2月10日